2011年“网络歌手大赛”海选规则




  
2011年“网络歌手大赛”海选规则
 
1.报名要求:任何热爱歌唱的人士,自备两首以上歌曲伴奏(要求mp3数据格式),自备演出服装.
 
2.海选部分:
a.电话通知已进行报名登记的选手参加指定的海选赛
b.每场海选选手角逐晋级,每名选手发挥自我天赋进行歌唱表演
c.三名评委视选手表演状态,可选择让其进行全首歌曲表演或半首歌曲表演(选手素质低下者可由评委“叮”下舞台)
d.三名评委统一持 √ 、○、  ×三个分别表示 晋级、待定及淘汰的标志牌 ,视参赛者表演能力进行点评及是否能成功晋级
e.每场海选约10位选手能晋级复赛
f.每位选手照片、视频及简单个人资料,将会编辑到官方网站上
 
3.海选网络复活部分(三场海选结束后):
a.三场海选赛的90名选手(数量待定),视频资料等均发布于官方网站上,官方网站将为各选手设置“点击投票”按钮(每个IP地址仅可点击一次)
b.所有90名选手中,除去三场现场海选赛公布入围的30名选手外,剩余选手视投票票数的多少,而定排名。排名前三的选手,将获得复活机会。
 
4.“我最红”电视节目人气拉票部分(每场海选结束后):
a.设立“我最红”电视节目
b.每期海选入围的10名选手,将由主办单位邀请到电视台参加“我最红”节目采访,选手可于电视节目进行人气拉票。
c.票数将于网站进行(投票方式见3.a),于复赛当天,主办方将公布总票数最高得主,设“我最红·人气奖”一名。
d.于“我最红”节目中表现优秀者,另可设其他奖项(待定)
 
PS:更多赛事规程请留意本网站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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